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准确履行环评审批职能,提升服务建设项目水平。
据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确定了不同行业的建设项目是否纳入环评,以及具体的环评分类。既是建设单位履行环评主体责任、环评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重要依据,也是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监管、执法的法治保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培训对新版《名录》的修订背景、修订主要原则、修订思路、修订概况作了细致介绍;通过新、旧版本对比,结合定州市实际和主导行业,对修订的主要内容逐条解说;就审批把握要点、系列注意事项和执法人员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疑惑,与参培人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释疑。通过培训,加深了参培人员对《名录》的认识,为其在工作中更好地解答企业有关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提供了理论支持。(记者 程文昭 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