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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赵绅光 赵磊
2021-01-25 14: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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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定州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境监控中心、“一市一策”专家团队联合会商,定州市受弱气压场控制,风力小、湿度升高,扩散条件差,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轮污染过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定州市于2021年1月25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广大市民如发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稳定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69监督举报。

  具体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依法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差异化管控。应急响应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生产和运输。绩效评级为A 级或引领性企业,以及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应充分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2、移动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3、面源管控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定州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