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严三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 2014-04-27 2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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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三实”保证为民、务实、清廉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立”,就是在党内大力培育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必然要求。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务实,就是干事业、谋发展、惠民生都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清廉,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做到清正廉洁。

  为民、务实、清廉,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为民是目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最紧要的。离开为民这个根本目的讲务实,就有可能使务实偏离正确的方向,变成谋个人名利、权位或小集团利益之实。务实是手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能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必须落实到为群众谋福祉的工作中,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来落实,坚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里讲的务实,就是“务”为民之“实”。离开务实讲为民,为民就有可能变成一句毫无意义的空话。清廉是保证。只有清正廉洁,才不会以权谋私或因私废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不图虚名,不务虚功,真正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既鲜明地体现着执政党作风建设的时代特点,又深刻反映着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

  为民、务实、清廉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现条件是按客观规律办事,根本的方法论要求是坚持实事求是,表现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就是谋划的是真事而不是假事,是实事而不是虚事,是正事而不是邪事,是有益于人民的事而不是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只有实实在在谋事,才能扎扎实实干事,把事干成,把事干好。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就是所创的是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之业,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业,而不是提出一些空洞的口号,或搞一些只开花不结果、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盆景式”政绩工程。只有实实在在创业,才是真心为民,才能真正惠及民生。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就是诚以待人,信以敬业,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诺言,不虚不妄,认真负责,善始善终。党员干部人人诚实做人,“四风”就会失去藏身之地,党风及社会风气就会得到进一步改善。

关键词: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四风

责任编辑:李梦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