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9月,定州市全面开展“天目-20”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出现反弹。
行动中,市禁毒办将联合各乡镇(办)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的集中排查,对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废弃宅地、蔬菜大棚、苗木基地等展开网格化、无缝踏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利用无人机航测技术提升发现铲除能力,确保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零种植。
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禁种宣传。在各乡镇(办)政府门口、派出所、各村宣传栏和人流较大的主要街道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利用村街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宣传,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据介绍,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种植罂粟超过500株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种植罂粟不满500株,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市民发现有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会依据《河北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举报电话:110、23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