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定州市为河北省卫生城市的决定》,正式授予定州市“河北省卫生城市”称号。
近年来,定州市将创卫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严格按照《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党政齐抓、部门联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不懈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面貌、卫生防病工作等均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卫工作指挥部,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在全市开展“访千楼、走万家、创卫生城”、创卫“随手拍”等活动,全员发动,广泛宣传,使全市上下对创卫工作形成共识。加强弱点、难点问题治理,全面实施城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环境卫生提升、环境质量提升、市场秩序规范升级、交通秩序规范、工地秩序规范、病媒生物防治等重点工程,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狠抓重点,精准对标,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管,推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建设,群众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