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定曲路两侧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曲路道路红线两侧5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翻建等违法建设行为。
二、目前,定州市已对定曲路两侧范围内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空地、耕地现状进行了航拍并进行了证据保全,并组织相关部门及城区进行不间断巡查。
三、凡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一律依法拆除。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