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立足职能、多措并举,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应对处置相关工作,筑牢全市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防护堤”。
强化监管帮扶。通过现场巡查、在线监控、微信核查、电话指导等方式,对全市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医学观察点、定点医院周边环境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点位开展执法检查和督导帮扶。聚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是否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排放是否达标,医疗废水处置产生的污泥去向等,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求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垃圾24小时内转运要求、医疗废物按时收集、口罩分类存放、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规范消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防“二次污染”。
强化应急监测。加密频次开展医院机构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余氯、粪大肠菌群监督性监测;严格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和自行监测数据审核;督促重点医疗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每日进行自行监测;并对水源地、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开展监视性监测。不断加大对全市医疗机构、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污染源变化情况的巡查和监测频次,实时监控,按时发布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状况日报,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记者 赵珍珍 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