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至2022年底,定州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提素质、强执法、防事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按照相关要求,定州市将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制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提升执法案卷水平,对各执法科室队的案卷评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健全法律顾问机制,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在传统集中上大课的基础上,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开展培训;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到实训基地模拟执法、到企业实践见学,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科学测算监督检查工作日,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及数量,详细列出重点检查单位的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检查内容等。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组织交叉执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在“互联网+监管”的框架下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行政执法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加快远程监测预警执法,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推进建立与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
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同时,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创新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新执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果,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执法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推动企业举一反三,搞好隐患分析,深入查找管理制度等根源性问题,防范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记者 程文昭 通讯员 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