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0月28日起,受地面南风及湿度上升影响,扩散条件转差,预计定州市可能达到中度污染,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州市于10月29日8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公众防护措施
(一)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交通工具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定州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二)移动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市主城区对机动车实行2个车牌尾号一组(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新107国道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国道南环路以北;新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能源有限公司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
(三)面源管控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应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剧、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应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区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扫和酒水频次(冰冻期除外)。
(四)全市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