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定州通过互联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以“奖”鼓励个人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定州“有奖发票”活动主要通过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简称“奖票宝”)实施。消费者用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中慧奖票宝”或下载“奖票宝”APP,通过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即可参与摇奖。
“奖票宝”APP
同时,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可以鉴别发票真伪,验证通过后就可参加实时摇奖,奖金可以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等形式发放给中奖者。
有奖发票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为个人消费者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并经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税控系统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电信三大运营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通行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暂除外。
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含折叠、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参加摇奖:
1.未通过验证的发票;
2.红字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8.自开票之日起超过30天的发票;
9.受票方为单位的发票;
10.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以下的发票;
11.不征税或免税业务发票。
奖项设置
有奖发票为一次开奖。
个人消费者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用微信公众号“中慧奖票宝”或“奖票宝”APP采集并通过有奖发票管理新系统真伪查验后,即可参与一次开奖。
奖金分为八个档次,为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中奖率近100%。
兑奖规则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通过“中慧奖票宝”微信公众号或“奖票宝”APP进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参与发票查验和一次开奖,奖金将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中奖奖金按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一)关注“中慧奖票宝”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并登陆“奖票宝”APP,进入后采用“扫一扫”或手动摇奖的方式进行发票摇奖。
(二)根据发票数据传输规则,需要在发票开具2个小时后才能扫描发票二维码查看中奖情况。
(三)对中奖结果有异议的,以“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的中奖信息为准。
(四)税务机关只负责按照“有奖发票管理系统”的中奖结果支付相应的奖金,不负责认定中奖者的奖金归属。
(五)未按要求提供手机和身份信息的,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不能参与兑奖。
(六)对于冒用他人身份、故意拆分开具发票参加有奖发票活动的,核实后取消兑奖资格并追回已经兑付的奖金。
(七)消费者发现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有发票违法行为的,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八)“有奖发票”活动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定州市税务局。
(九)有奖发票技术支持热线400 011 1206,发票违法举报电话2336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