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中山公园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路旁地摊也很普遍,交通堵塞,嘈杂不堪,经过整治,如今交通顺畅、环境整洁,心里也舒畅多了。”近日,住在中山公园附近的居民韩雷高兴地说。
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科科长徐大文介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定州市加强市容秩序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占道经营、流动商贩、倚门出摊等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广场、公园管理力度,严禁打陀螺等噪音扰民、不文明养宠物等行为,强化停车秩序,严禁乱停乱放。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三创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实力的有效载体。定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社会综合治理水平,叫响“文明定州、闻名九州”城市品牌,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京津冀开放型现代化节点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定州市以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推进“多城联创”,坚持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常态创建。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为总要求,结合县(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坚持“建、管、创”并重,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全方位加强公共环境卫生,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增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更加丰厚的创建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