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展茂光
近日,省人社厅出台《河北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2月底,在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清偿旧欠与防范新欠并举、惩处欠薪与建章立制并重,深入实施治欠保支“冬病夏治”,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防范风险保稳定。到2019年底,确保全省治欠保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2018年再下降20%以上;到2020年2月底,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动态清零,为2020年底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治打下坚实基础。
6月12日至7月12日,省人社部门将在全省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宣讲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宣讲国家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农民工欠薪维权“绿色通道”,通过发布专项行动公告、公布守法诚信优秀企业,引导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用工。
按照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把工程建设领域作为摸底排查重点,结合住建部门开展的建筑工程层层转包整治活动,逐项工程逐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加工制造、外贸加工型企业以及餐饮服务、家庭小作坊、租赁厂房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开展“预防性”排查,准确掌握工资支付情况;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矿山开采、旅游服务等企业,开展“针对性”排查。
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充分利用全省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广泛收集欠薪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深入开展定向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线索,责成专人实地核查督办。
加强源头排查。全面排查企业用工名册、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内容,深入生产一线与农民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对在建工程项目,在核查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全面核实工资保证金、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和行业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排查过程中,加强拖欠工资监测和形势预警预判,及时发现和掌握欠薪问题苗头隐患。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领域,在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有多个在建工程项目或单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款较高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或设置缴存金额上限;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适当降低其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连续2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资保证金从下年度起按1%比例缴纳;连续3年未拖欠的,从第4年开始免缴工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