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七成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底前达到国标
为让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享受幸福晚年,近日,河北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方案,实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据了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河北省启动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目前,专项行动已实施两年,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今年将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加快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各地民政部门将明确包联领导,指导养老机构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列出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清单及隐患清单,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联合采取专门措施,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治到位,隐患全部清除。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养老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各地民政部门将组织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服务质量;联合有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公布达标养老机构名单,督促指导不达标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年底前,确保70%养老机构基本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改造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应具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方案还对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还将把“保健”市场乱象整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保健品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为了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省将修订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启动2019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2019年,每个市培育一家三星级、每个县(市、区)培育一家二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记者尹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