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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定州新闻网  作者:
2019-06-09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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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定州市印发《定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定州市今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为:PM2.5平均浓度下降7%,达到65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下降7%,达到6.94,优良天数比率达到47.9%。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目标。

  根据方案要求,定州市今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一是着力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烟污染。强力推进清洁取暖,加大散煤整治力度,对暂不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全部使用洁净型煤或洁净无烟煤,完善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实行洁净煤托底政策。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基本实现清洁供暖。对实施清洁取暖和使用清洁煤的区域,建立散煤回收回购制度。强化煤炭质量管控。加大对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建立燃煤企业主体台账、监管台账和“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专用台账,加大对燃煤使用单位散煤质量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散煤违法行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燃煤燃气锅炉综合整治力度,启动国华定州电厂、河北旭阳焦化烟羽治理工程,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新建燃气锅炉必须配套建设氮氧化物治理设施。积极开展碳减排工作,大力压减煤炭和能源消费总量,打造低碳工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推动城镇低碳发展,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重点开展电力行业碳排放交易,积极培育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是实施“车、油、路”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交通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新注册、转入登记柴油货车达标监管,2019年实现柴油货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上线排放检测全覆盖。加大对过境重型柴油车抽测力度,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建立非道路机械使用责任制度,对违规使用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强力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持续开展打击劣质油品和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优化道路运输结构。

  三是多措并举,严格控制扬尘污染。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全市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实行“以克论净”。加大对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监控和打击力度,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建立道路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道路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对背街小巷的管控力度,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2019年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增加。加大城市及周边区域裸露土地治理力度,全面排查主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空闲裸露土地、拆迁烂尾工地和107国道沿线的裸土停车场。根据使用性质对空地、裸地进行分类,结合实际,分别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便道砖等结构进行硬化。具备绿化条件的空地、裸地全部实行绿化覆盖。加强对企业料堆场规范化管理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料堆场精细化管理水平。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确保2019年定州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2019年定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2%。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四是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持分类整治,对列入关停取缔的、整合搬迁的“散乱污”企业,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复耕、绿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损市容,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对列入升级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达到升级改造标准。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加大天然气、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工厂余热、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等进行替代。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分散燃煤炉窑,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升级改造,发展规模化和现代化工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完善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加强对已安装治理设施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控制。加强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建成区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厂涉异味排放工序废气的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置。深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各工艺环节加强排放控制,严防跑冒滴漏,除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外,储存、装卸、转移过程全部实行密闭。加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2019年年底前,焦化、铸造行业重点企业厂区内敏感区域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施。

  五是协调联动,科学施策,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精准度。完善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效果评估,科学调整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定州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科学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秋冬季对焦化、铸造、建材等高排放行业继续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涉及外贸、重点工程、民生领域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厂一策”,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承担煤炭等大宗物料运输的柴油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止运输。

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