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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出台方案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来源: 定州新闻网  作者:
2019-06-05 11: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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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定州市根据《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9年目标任务落实方案》要求,制定印发《定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定州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7%、达到65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下降7%、达到6.94,优良天数比率达到47.9%。完成省下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度减排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调整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烟污染

  1、强力推进清洁取暖

  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加快建设电网、燃气管网。2019年完成省下达的双代任务。提前开展散煤整治工作,加大散煤整治力度,对暂不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全部使用洁净型煤或洁净无烟煤,完善洁净煤供应保障体系,实行洁净煤托底政策。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基本实现清洁供暖。对实施清洁取暖和使用清洁煤的区域,建立散煤回收回购制度。加强对清洁取暖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督促工程进展,确保按期供暖。

  2、强化煤炭质量管控

  加大对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监管力度,确保煤炭质量全部达标。严厉打击销售(包括网上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在定州市入境主要道路设立入市煤炭检查站,组建由市场监管、交通、商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严格控制劣质散煤进入定州市。建立燃煤企业主体台账、监管台账和“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专用台账,加大对燃煤使用单位散煤质量监管力度,对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炉前煤质检测制度,严惩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散煤违法行为。加强煤质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煤质检测机构提升快速筛查和检验能力。2019年全市煤炭销售网点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严控煤炭消费增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煤炭削减任务。

  4、加大燃煤燃气锅炉综合整治力度

  启动国华定州电厂、河北旭阳焦化烟羽治理工程。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工业生产、公辅机构、商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新建燃气锅炉必须配套建设氮氧化物治理设施,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达到5mg/m³、10mg/m³、30mg/m³。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生物质、燃油(醇基燃料)锅炉。

  5、积极开展碳减排工作

  大力压减煤炭和能源消费总量,打造低碳工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低碳农业,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增加生态系统碳汇。推动城镇低碳发展,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重点开展电力行业碳排放交易,积极培育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

  (二)实施“车、油、路”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交通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6、强化柴油货车污染防治

  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标准的燃气汽车,按国家要求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的淘汰工作。严格新注册、转入登记柴油货车达标监管,2019年实现柴油货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核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上线排放检测全覆盖。

  加大对过境重型柴油车抽测力度,充分利用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实施路查路检,对超标排放车辆进行劝返;加大对重点用车单位和柴油货车集中存放地监督性监测检查。2019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5000辆次;秋冬季期间,入户抽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抽查数量不低于定州市注册柴油货车数量的80%。完善生态环境部门取证、公安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2019年底前,全市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7、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专项行动

  2019年6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调查工作,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监管制度,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彻底消除冒黑烟现象。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非道路机械使用责任制度,对违规使用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格予以处罚,确保定州市在售和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

  8、强力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

  从用车大户(20辆及以上)入手,结合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开展老旧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改造,逐步推进汽油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装置。对于具备深度改造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鼓励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9、进一步强化油品质量监管

  持续开展打击劣质油品和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2019年,消除违法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

  10、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完成省下达的新能源车推广任务。

  11、优化道路运输结构

  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执法检查力度,降低重型柴油货车使用强度。加快推进国道G107绕城项目建设。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重点,推动形成“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综合运输发展格局。

  (三)多措并举,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2、强化建筑扬尘综合整治

  继续深化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全市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建成区建筑工地的扬尘管控。

  13、深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

  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实行“以克论净”。加大对散料货物运输车辆遗撒监控和打击力度。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公路范围内达到路面露本色、基本无浮土。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建立道路施工扬尘责任追究制度和严惩重罚制度,道路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大对背街小巷的管控力度,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对城中村及城市周边土路及时硬化。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2019年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增加。

  14、加大城市及周边区域裸露土地治理力度

  全面排查主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空闲裸露土地、拆迁烂尾工地和107国道沿线的裸土停车场。根据使用性质对空地、裸地进行分类,结合实际,分别采用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便道砖等结构进行硬化,做到平整,无缺损,无泥土裸露。具备绿化条件的空地、裸地全部实行绿化覆盖。对现有绿地内存在裸露地块,栽种草坪进行覆盖,做到应绿化全部绿化,无裸露泥土。对拆迁烂尾工地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不能及时清理的要实现全覆盖,做到城区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杂物堆放。

  15、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监督管理

  加强对企业料堆场规范化管理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料堆场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市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达到《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北储煤场和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的封闭工程,安装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并与相关管理部门联网。

  16、严禁秸秆垃圾露天焚烧

  充分利用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垃圾焚烧现象的发生。2019年,定州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提高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2019年定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2%。

  17、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按照《定州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力度重要节点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四)进一步强化减排措施,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

  18、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

  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持分类整治,对列入关停取缔的、整合搬迁的“散乱污”企业,在达到“两断三清”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复耕、绿化、转产等深度治理措施,防止残垣断壁有损市容,防止遗留场所扬尘污染,防止“散乱污”企业原地死灰复燃;对列入升级改造的“散乱污”企业,必须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达到升级改造标准。

  19、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要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旭阳焦化干熄焦工艺改造。

  20、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

  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等,加大天然气、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利用,鼓励工厂余热、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供热等进行替代。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分散燃煤(燃重油等)炉窑,加强环境综合整治,鼓励搬迁入园并进行升级改造,发展规模化和现代化工业企业。

  21、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完善重点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加强对已安装治理设施企业的监督管理,对治理工艺单一的企业,要升级改造治理设施并采用复合型治理技术;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控制,全市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全部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并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实现对涉VOCs排放重点工业企业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对未安装的全部封停。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予以公布,并实行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强干洗行业VOCs排放治理,淘汰开启式干洗机;建成区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定期清洗。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城镇及工业污水处理厂涉异味排放工序废气的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置。

  22、深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

  深入开展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从原料运输、储存、装卸、转移和生产加工等各工艺环节加强排放控制,严防跑冒滴漏,除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外,储存、装卸、转移过程全部实行密闭。加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实时监测,2019年底前,焦化、铸造行业重点企业厂区内敏感区域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施。

  (五)协调联动,科学施策,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23、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精准度。2019年,具备发布5天空气质量预报信息的能力,并提前3天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提高协同应对能力。

  24、完善应急减排措施

  及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纳入应急响应的企业(单位)实施“一厂一策”的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预测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提前至少3天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实现“削峰降速”。建立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情况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效果评估,科学调整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定州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保障民生需求,服务发展大局,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措施。

  25、科学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则,秋冬季对焦化、铸造、建材等高排放行业继续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对涉及外贸、重点工程、民生领域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一厂一策”,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向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发展。依据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绩效评估,制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安全生产措施,企业绩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结合秋冬季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火电、焦化、玻璃、建材企业及其他重点用车企业(单位)全部安装门禁视频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承担煤炭等大宗物料运输的柴油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止运输。

关键词:方案,蓝天保卫战责任编辑:张天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