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登记监管工作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提高企业“持证排污、依证排污、自证守法”意识,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助推企业绿色发展。
行动对纳入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类企业,包括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评管理情况、年度执行报告、污染物排放、固(危)废管理、自行监测、自动监控以及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的原则,为企业“把脉问诊”,帮助企业查找、细化问题,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企业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发挥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制度优势,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销号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联动机制,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杜绝违法排污。(记者 赵梦怡 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