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诗词学会授予定州市“中华诗词之市”荣誉称号,同时授予东亭镇“中华诗词之镇”,授予定州市中心实验小学、定州中学“中华诗教示范学校”,授予庞村镇西坂村社区“中华诗教示范单位”。
今年8月27日至29日,中华诗词学会实地验收通过了定州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工作,充分肯定了该市有关工作成效。
“诗词之市”创建以来,定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创建诗词之市的实施方案》,按照“党委重视、政府行为、群众参与、社会效果”的总体要求,把诗词之市创建作为文化强市建设的引领工程,做到“六个纳入”,坚持有组织、有队伍、有场所、有平台、有章程、有机制、有档案、有效果和氛围的“八有”标准,扎实推进诗词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景区、进农村“六进”工作,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诗词文化,营造诗词创作浓厚氛围,壮大诗词创作骨干队伍,提升诗词创作推广水平,涵养诗词原创鉴赏能力,优化清新厚重诗词文化环境,打造定州市优秀传统文化新名片。(通讯员 赵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