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印发《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打好净土保卫战
日前,定州市制定印发《定州市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含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更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建设现代化高品质中等城市作出新贡献。
《要点》明确提出,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是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保持在Ⅲ类水标准,“双源”地下水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实现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新增完成30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组织开展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完成3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9%;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动态更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聚焦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督促开展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在线监测与监控联网工作。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组织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督促推动隐患整改。
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启动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强化地下水“双源”管控,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定,按要求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重要水源划定补给区。推动开展地表水和地下水协同防治。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整治。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全市新增完成30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选择经济实力强、环境基础好的10个村庄开展乡村生态振兴示范村创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推广应用标准地膜,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农膜回收利用行动和秸秆综合利用行动。
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基本全覆盖,持续推动城镇(园区)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完成覆盖78个村的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保障稳定达标运行。持续实施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整治,加强污染源头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力度,落实河长制,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推动“长治久清”,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要点》还在依法依规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记者 严丽莎 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