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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在定州市落地实施

来源: 定州日报  作者:程文昭
2022-05-19 13: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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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不断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作用。在医疗保障部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共同努力下,定州市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正式落地实施。

  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医保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使参保患者购买谈判药品更方便、快捷、灵活、及时。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等事宜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45号)文件要求,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并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的调入、调出进行调整。

  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经“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方流转”,再凭电子处方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进行购药。参保人员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按医疗机构流转处方购买使用谈判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定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住院期间通过“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累计在本次住院起付线并按照住院政策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已取得门诊慢特病资格的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通过“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按门诊统筹进行处方流转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谈判药品的,按参保人身份,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后,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拉至最下方点击“电子处方流转”可查询。

  目前“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精神病医院。“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为市原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花园小区店、原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园路店、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定路店、市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兴店、保定复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建设街店。(记者 程文昭)

关键词:定州,零售药店,医保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