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6日召开的2020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河北省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到2020年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了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初步建成各环境要素统筹、标准统一、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全省11个设区市及雄安新区建成76个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67个县(市、区)建成313个省控站;在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的生产园区建成224个空气站;在4个港口的5个作业区建成5个空气站;各市建成1985个乡镇空气站。在11个设区市和167个县(市、区)建成区建立了降尘监测体系。此外,探索布设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站点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站点,为大气污染治理和PM2.5、臭氧协同控制提供数据支撑。
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面,以考核、评价断面为基本构成,将全省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305条河流及18座重点湖库淀断面(点位)纳入全省地表水监测体系,设置602个断面(点位),主要包括445个国考及省级达标考核断面,70个省级生态补偿断面,以及重点流域(湖库)监测断面、省界出入境河流水质监测断面等。建成72个国控水站和89个省控水站,开展地表水自动监测。对全省57个国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68个省考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
在海洋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在秦皇岛、唐山、沧州3市距岸12海里内的近岸海域设置32个监测点位,开展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在滦河口海域设置19个监测点位,对水环境质量、沉积物质量、生物质量、栖息地状况、生物群落状况开展监测;在秦皇岛设置2个海水浴场水质监测点位。在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分别开展海洋垃圾监测。
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建成了含1710个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家网、1615个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省控网。全省共布设8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点位、1702个省级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对部分县域113个村庄农村空气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开展监测。对578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对全省23个灌溉规模在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开展监测。
在生态环境状况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植被覆盖指数、生物丰度指数监测,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生物多样性等调查,以及省水利厅的水土流失、水资源量、降水量等数据,对全省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开展47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河北日报记者 贾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