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定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及省有关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了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定州市被确定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
为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全市秸秆的资源化和商品化利用率,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定州市主要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途径中发力,取得良好效果。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利用:饲料化,主要把小麦、玉米秸秆用作青贮饲料和养殖配料,玉米大多为青贮和黄贮,小麦用做辅料;能源化利用,用于生产生物天然气配料;肥料化利用,在全市开展零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主要是把农民丢弃的零散秸秆进行肥料化利用。经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利用,2020年定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实现了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记者 牛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