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双随机”原则,对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评估、抽测和比对监测工作。
该局对全市涉及化工、铸造、污水处理、钢网加工、汽车制造、防水材料制造等6大行业的20家排污单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和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了现场重点评估。重点评估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一致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与自行监测方案的一致性,自行监测行为与相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经现场评估,20家企业均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基本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
通过加强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帮扶指导,进一步帮助企业提升了监测管理水平,强化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应用管理,建立健全了“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溯源制度,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精准、可靠的监测数据支撑。(记者 杨亚湖 通讯员 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