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职能,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发展新局面。
积极推动企业和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共同约定行动”,指导双方共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协助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方式,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问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截至目前,与全市229家企业签订了“共同约定协议书”,并作为实施集体合同的补充文本。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农民工法治宣传活动,向全市25个乡镇(街道)及部分重点企业工会,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职工劳动法律手册,应对因疫情可能引发的新的劳动纠纷。做好法律援助活动,及时处理职工来电来访,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0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扎实做好劳动关系数据填报和分析研判,选树11家具有一定就业和经营规模的企业开展工作,为全省新冠肺炎对企业劳动关系的影响提供数据。(记者 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