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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防控办:取消居民出门次数限制和所有农村防疫点

来源: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2020-03-26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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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方便群众出行、生活、就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居民出门的次数限制,外出小区(社区、农村)无需提供 证件,适当增加小区(社区、农村)出入口。

  二、所有小区(社区)防疫点按照“管好入口、放宽出口、严查外人”的原则,继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进入小区(社区)实行一扫、二看、三测温(支付宝扫码、看健康码、测体温);所有农村防疫点取消,充分发挥村庄疫情防控巡逻队作用,严防人员聚集和不明人员进入村庄。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

  三、在本小区(社区、农村)工作或租住的外来人员(外省低风险地区点对点到我市人员或河北省内人员),经信息登记(核实旅居史)、体温检测合格、提供健康证明或当地健康码为绿码的,与本小区(社区、农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与任何聚集活动。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向所在村街、小区、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随意走动,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持续加强境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各乡镇(办)和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动态排查,将农村、小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等作为排查境外入定人员的重点,第一时间掌握入定人员信息,详细了解其行动轨迹,严格落实包联制度,确保管理无死角、无盲区。

  六、境外返定人员要提前三天报备,服从配合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及时主动报告自己入境信息或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继续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市民发现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定人员和发热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2-2328260)。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2000元奖励。

  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继续做好各小区(社区、农村)体温检测、扫码以及境外人员排查等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工作组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地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健康码使用说明

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附件:健康码使用说明

  定州市同步推行“定州健康码”和“河北健康码”。

  定州健康码通过支付宝搜索“定州健康码”或在城市服务中选择定州后点击定州健康码,按要求填写信息之后即可获得。

  定州健康码主要用于在定州市内通行,记录扫码信息,与河北健康码信息共享,我市市民及外来人员均应申请。“绿码”正常出行,“黄码”或“红码”全市禁行,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和市防控办,按规定进行处置。

  河北健康码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搜索“冀时办”小程序,点击“出示码”后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进行验证后即可获得个人防疫信息码,即河北健康码。

  河北健康码京津冀通用,主要用于外出,与定州健康码信息共享,市民可以同步申请。“河北健康码”显示无异常的,正常出入;“河北健康码”提示有风险或为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等,禁止出行,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办和市防控办,按规定进行处置。

  无法申领健康码的按原管理办法执行,凭出入证(由所在村、社区、小区物业开具)进出。

关键词:取消,防疫点,社区,农村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