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积极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分类管理、联合惩戒的原则,依据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制度、污染物排放控制、大气污染物管控、水污染物管控等12个方面37项指标,结合企业生态环境行为、社会影响等实行计分定级制,将企业分为良好、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和“黑名单”五个等级。
初评结果经省生态环境厅会审通过后,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和评价等级将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对良好企业进行激励,对“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良好企业可享受纳入环保“领跑者”等激励性待遇;对守信企业,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对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的,采取加大日常监管、开展提示性约谈和警示性约谈、督促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等措施。对“黑名单”企业,相关部门将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提高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发现的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从严审核行政许可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停止执行税收、补贴等优惠性政策;3年内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参与评优、评先,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