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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到数据汇总阶段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赵绅光
2019-12-26 1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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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记者 赵绅光 摄

  长城网定州讯(记者赵绅光)12月24日,记者从定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定州市深入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抓好清查、两员培训、入户调查、数据比对、质量审核、数据汇总等环节,普查工作目前已到数据汇总阶段。

  据了解,定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18年1月全面启动,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并将于2020年6月底结束。定州市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聘请各乡镇(办)、经济开发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30多名,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共同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孟增良表示,两次污染源普查在目标、范围以及方法等方面产生了较大变化。此次普查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控为目标,普查对象增加了工业园区、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市政排污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内容,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获取方式,分开获取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与排放信息,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质量控制方面也增加了联网直报、多级汇审等内容,进行“企业自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省、市、县逐级审核”的六级审核,提高信息的准确性。

  据介绍,定州市普查办通过两步确定最终入普名录库,一是对清查底册中不符合清查要求的企业予以核减,二是在现场排查过程中发现不在清查底册中,但是符合清查技术规定的列入名录库内。

  按照《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方案(试行)》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更新调查,定州市更新范围为已纳入普查的和2018年、2019年新增企业。已纳入普查的企业需对普查数据更新;2018年新增企业需补录企业基本信息和生产活动水平、产排污量等数据;2019年新增企业需补录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等内容。

  据介绍,定州市2018年4月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清查,共对上级环保部门下发的7000家清查名录库进行了清查筛选,通过入户清查和人工筛查,并完成清查表格填报和录入工作。同年9月开始入户调查,定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通过招投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对纳入普查对象开展了入户调查信息采集。  

  根据普查工作要求,按行业进行监测。对污普中涉及的需要检测数据的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等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依据污普数据需要,确定检测方案,组织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了取样、化验及监测报告的编制,累计完成监测报告20余份,鉴定100多份可用于普查的监测报告。

  入户调查情况。以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定州伊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旭阳、定州市铁西污水处理厂等为切入点开展普查入户调查“试填试报”工作。通过“试点先行”,技术人员及时发现问题、积累经验。在熟练调查工作后,技术组开始分小组对25个乡镇(办)及开发区(1区3园)需入普的工业源、农业源及生活源进行集中培训、现场讲解及填报普查报表、培训人次达3700多人次。入户调查阶段,最终确定工业源147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82家、生活源锅炉23家、集中式7家、生活源行政村468个、生活社区31个、加油站79家、入河排污4处。

  污普数据核算、数据汇总及报告编制。在入户调查、查漏补缺阶段、数据质量提升阶段、污普数据核算、审核过程中,技术组都编制了相关报告。现阶段污普数据处于汇总状态,技术人员依据海量入库纳普数据,最终编制完成了《定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状评价报告》。

关键词:污染源,普查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