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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面向北大清华定向招录选调生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9-12-03 1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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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河北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河北省2020年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18时。

  选调对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生、委培生)。

  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以及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选调政策: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定向招录的选调生,列入当年度“名校英才入冀”招录计划,享受有关待遇。自到河北工作之日起,发放租房补助每月不少于1000元、连续发放五年。符合条件的选调生,一般列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推荐参加遴选、优先选调到上级机关。

  选调到省直机关: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考核不合格的,由省直机关干部(人事)处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

  选调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一般安排在市直或县直单位工作。

  省委组织部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所在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筹管理。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学士、硕士、博士分别安排科员、副科级、正科级职务或相应职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根据干部德才条件,按规定晋升相应职务职级,其中博士试用期后工作满4年的,一般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副县(处)级职务或相应职级。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在基层锻炼2—3年后,可破格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重点培养期内,省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及干部德才条件、日常表现、性格特征,不断优化培养路径和完善培养措施,有计划、有组织地选拔优秀干部到县乡党政班子、省市有关部门工作。

  选调到雄安新区:由雄安新区在预先征集的职位中,根据岗位条件、工作需要、成绩排名,结合选调生个人意愿,统筹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和跟踪培养有关政策,参照选调到各市的选调生执行。

关键词:定向招录,选调生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