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定州市2019年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今年,定州市共有95家企业被纳入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
监测范围包括水、气、土壤环境三大方面。监测项目按照重点排污单位环评审批文件、执行的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证等有关要求确定。监测频次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常规监测项目每季度一次,二噁英每年至少一次;其他重点排污单位至少每年监测一次;对本年度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的单位,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建立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配合机制,收集企业空间位置、生产工艺、污染处理情况、执行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各类信息,采集样品,开展现场测试和实验室分析测定,并对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监督性监测信息将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