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2019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达标排放。
定州市列入2019年度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的有95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72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6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4家,主要涉及污水处理、热电、焦化、化工、医院、制药、屠宰、金属制品、汽车制造和玻璃制造等行业。
年内,定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监测人员将对这些重点排污单位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目前已完成6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
通过开展监督性监测,可以及时掌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检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为开展环境执法和评价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同时督促企业不断改进污染治理工艺,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清洁生产,助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