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州市印发《定州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全面摸清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加快推进定州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面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其污染程度,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样品分析测试;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用地调查数据上报、分析评价,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
加快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将耕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2020年底前,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组织开展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2020年,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企业。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农产品超标耕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0.9万亩。
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分阶段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施动态管理。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负面清单,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根据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
着力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工作方案,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加强对土壤中农药残留的监控,提高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预警能力。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推广高标准加厚农膜,指导农业农村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探索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因地制宜设置废弃农膜回收点,支持建设废弃农膜回收加工企业,逐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回收、企业加工”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畜禽废弃物进入农田。2020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养殖密集区域分散养殖适度集中、集约化经营,推广畜禽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
切实强化涉重金属污染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企业。2020年底前,定州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以上。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空间布局,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对排放重点重金属的重点行业,要严控增量、减少存量,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落实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涉重金属相关行业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应土地。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电镀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对整改后仍不能
稳定达标的企业,依
法责令停产、关闭。
有效提高固体废物管理水平。组织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建立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台帐。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2020年底前,全市年产3吨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全部完成安装、联网。有序发展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加快优化区域布局、调整处理类别。到2020年,全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基本达到100%。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打私行动,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年度环境整治目标,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安全处置,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市粪便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总能力的50%以上。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制定年度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