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定州讯(记者赵绅光)从定州纪检监察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定州市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通报如下:
1.明月店镇大道庄村党支部书记雷海社、原村党支部委员陈锁振、陈占芳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明月店镇大道庄村经两委干部研究决定,为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15000元,每人3000元;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村民婚丧嫁娶礼金11610元;违规为村干部报销个人电话费3300元;以发放计生奖励为名,将计生返还款12500元违规发给村干部做奖金。雷海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雷海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锁振、陈占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东亭镇安家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同来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12月,东亭镇安家营村在村务活动中,村干部在附近饭店吃饭,在肉铺、超市拿副食、烟酒等,共发生吃喝招待费用28428元。该村违反廉洁纪律,存在吃喝浪费现象,马同来负直接责任。马同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