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去年对43个县(市、区)开展了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其中,石家庄市平山县等41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为合格,廊坊市霸州市、保定市徐水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
石家庄市平山县、晋州市,承德市兴隆县,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秦皇岛市昌黎县,唐山市丰南区,廊坊市文安县,保定市蠡县,沧州市南皮县、任丘市,衡水市深州市,邢台市宁晋县、威县,邯郸市成安县等14个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经省政府批准,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每个县(市、区)20万元;廊坊市霸州市、保定市徐水区欠拨教育经费数额较大,且在评价前没有补拨到位,需要进行整改。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评价情况看,43个县(市、区)4年来教育发展成效显著。教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教育总投入达890亿元;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共补充新教师20461名,并向农村和薄弱学校予以倾斜,教师培养、培训机制进一步健全,共培训教师106万人次,教师交流人数达23628人次,校长交流2913人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共计投入147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其中校舍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4亿元,整体新建各类学校103所,新建幼儿园181所,改扩建学校2969所,购置仪器设备图书等投入28亿元,新增计算机83801台,新增教师机46875台,新增录播设备415台,新增多媒体设备21279台,新增图书2228万册,师生们的食、宿、学、教等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43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消除“大班额”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的招生政策并严格执行,确保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记者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