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2019年至2021年
组织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共青团河北省委、省工商联联合印发《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实施方案》,提出自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时间组织7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分别为2019年2.4万人,2020年2.3万人,2021年2.3万人。
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各地要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开展就业见习宣传进校园活动,进行宣传引导;在毕业生离校前启动信息衔接,及早锁定见习对象。依托“河北省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登记失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把符合条件的青年纳入见习范围。对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建立实名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见习需求清,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和青年退役军人,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各地要根据青年见习需求和优势产业发展以及行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求,确定有见习管理和服务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充分挖掘适合青年就业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设置数量不高于见习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30%。
按照“放管服”要求,省人社厅取消对见习单位申请认定的审核批复程序。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见习单位认定办法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各地可采取随时申请、随时认定,随时对接、随时上岗的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各地要多渠道助力见习供需双方对接。人社部门负责梳理打包本地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向社会广泛发布。其他部门要发挥利用各自专长,通过各自优势渠道,运用各种手段精准推送。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为见习人员报名、见习单位申请、见习信息发布、政策审核经办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高企业见习单位留用率。对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符合企业吸纳就业条件的,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对未被留用的人员,要列入就业服务重点对象,开展跟踪服务,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