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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4月起,河北将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通报排名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林红
2019-04-01 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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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4月1日起,河北将实施《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活动现场图。王林红 摄

  《办法》综合运用资金奖罚、预警通报、约谈问责、区域限批等方式,构筑多手段、立体化的奖惩问责机制。《办法》提出,对月度排名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月度倒排第1位至第3位的市,分别扣减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月度排名位列第4至第8位的市,不奖不惩;达标指数为100%的市只奖不惩。

  相关部门将对月度排名倒数后3位、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的城市进行预警提示,对水环境质量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2个月同比下降的城市进行通报批评。对月度排名倒数第1位累计3次,或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国省考断面达标率连续3个月同比下降,或国省考断面连续3个月未达到国家和省目标要求的市,由省政府或省水办公开约谈有关市政府负责人。

  “《办法》按照排名方法,用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作为总的评价指标,国省考断面达标率、重点县(市、区)断面达标率、重点涉水企业排放达标率三个分项指标,分别占60%、30%、10%的权重,三项指标加总得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三项计算指标共覆盖11个设区市的160多个县(市、区)、400多个断面、1800余家重点涉水企业,做到了重点县区全覆盖、主要水体和入海口全覆盖,重要跨界断面全覆盖,重点涉水企业全覆盖,实现了陆海协同、上下游联动、排放源和水体兼顾。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的施行《办法》,以断面达标率为核心建立指标体系,按“月排名+奖惩问责”的组合机制进行考核,为全国首例。

关键词:首例,河北,地表水,排名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