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民政局
关于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充分发挥殡葬管理的社会公益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我市群众的经济负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免除定州市所有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减免对象:
具有定州市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减免项目:
(一)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
(二)遗体接运费(普通殡仪车)
1、由市殡仪馆普通殡葬专用车接运的,遗体接运费用直接免除。
2、丧属自行运送遗体到市殡仪馆的,按照区域划分由民政局一次性给与遗体运送补助。
(1)补贴标准:砖路镇、庞村镇、清风店镇、留早镇、子位镇、李亲顾镇、西城乡、邢邑镇、息冢镇、高蓬镇、大辛庄镇、东旺镇、开元镇补助380元。
其他乡镇补助300元。
(2)补贴方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补助逝者直系亲属。
(3)遗体接运范围:定州市辖区内。
三、城乡低收入群众减免服务项目及标准
(一)减免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属遗属,因公、因病牺牲的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八路军老战士,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和市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二)减免项目: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除免除基本殡葬费外,免费提供基本殡葬用品,主要包括普通骨灰盒、骨灰盒地布、骨灰盒盖布、骨灰袋、纸棺,对有骨灰盒寄存需求的免3年寄存费。
四、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一)医院或村街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逝者和直系亲属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退役军人服务站出具身份属性证明。
(四)非正常死亡的需公安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五)办理逝者遗体火化的直系亲属需携带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卡。
需殡仪馆车辆接送服务的,家属需提前申请预约,由殡仪馆统一调配车辆,签订遗体运送协议后,提供遗体接送服务。预约电话0312-2596745。
市殡仪馆正常服务时间:7:00-17:00
定州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