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月7日,河北省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注册已超过百万人。连日来,全省税务12366热线接到许多用户反映在使用APP时遇到的一些问题,河北省税务局相关人士对其给出了详实的解答。
元旦过后的这几天,河北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和填写申报信息的纳税人比较集中,系统繁忙,导致部分纳税人登录系统缓慢。河北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纳税人可以避开高峰时间段,选择晚上或者凌晨申报,成功率会比较高。
一些下载了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在手机网络正常、能打开网页的情况下,却提示“未连接到网络或未获取网络权限,请检查”。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尝试如下方式解决:
1.请检查您手机设置中是否对“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了网络限制。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对苹果IOS系统手机,点击“设置→蜂窝移动网络→个人所得税→勾选WLAN与蜂窝移动网”;对安卓系统手机,常规操作路径如下:先关闭“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设置→无线和网络→流量管理→应用联网→个人应用中的个人所得税→勾选移动网络和WIFI”。然后重新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2.如果确认网络设置没有问题,可能是因为网络不稳定所致,请切换到WIFI网络环境或稍等片刻再次尝试。
3.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个人中心中,将“工作地或常住地”临时切换到其他省市,等业务办理完成后再切回到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
有用户反映,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是自己早已离职的单位。这是因为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单位办税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后续核查后的相关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
也有用户反映,“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中“个人中心”里自动带出的任职受雇信息,是根据全国各地各扣缴单位报送的自然人基础信息A表形成,只要扣缴单位当前的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或停业,而且扣缴单位报送信息中将您标记为在职雇员,正常就会将该单位显示出来。如果显示不出来,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个人证件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证件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了离职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财务人员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另外,扣缴单位使用的扣缴客户端登录后显示“2018年”和“2019年”两个蓝色按钮,这有何不同?这是因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务部门对扣缴客户端进行了较大升级(对原来正在使用扣缴客户端的,直接打开运行后会自动升级)。扣缴客户端升级后有“2018年”和“2019年”两种版本模式:“2018年”的版本模式可用于查询2018年及之前的数据,以及进行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申报(含更正申报);“2019年”的版本模式适用于税款所属期2019年以后的申报(含更正申报)。可通过系统右上角的“版本切换”按钮,切换到另一版本模式下操作。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专项附加扣除报送等功能在“2019年”版本模式中。
有用户询问,是否个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就不用再报给扣缴单位了?河北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二是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填报;三是自行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填报;四是提交给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软件填报。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还有用户担心,单位申报会不会泄露个人信息?河北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请不用担心,为保护个人隐私,系统将一些关键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进行了脱敏处理。同时,单位也不能修改其员工填写的专项附件扣除信息。实际办理时如有疑问,可拨打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