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推动企业上市等途径,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混改。瞄准行业内具有较强竟争优势的上下游关联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战略联盟等方式,实施并购重组或专业化整合。重点选择注重长远利益,具有国际视野、产业运作经验和优势资源的战略投资者,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紧密捆绑,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品质量和市场价值提升、经营业务发展壮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在退城搬迁升级改造中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
大力引进财务投资者进行混改。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重点瞄准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精细化工、节能环保、现代物流、健康养老、金融服务、文化旅游、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引进既具备强大资金实力、又能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和提高融资能力的财务型投资者,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形成多元产权模式,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通过推动企业上市进行混改。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挂牌,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推进资产体量大、经营业绩优、带动效应强的优势企业上市挂牌。用好上市公司资源,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并购重组等途径,推进核心业务、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完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库,加大培育扶植力度,加强上市公司股权运作,规范运用增减持股份、可转债等多种手段,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企业实力。
实施“走出去”进行混改。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抢抓雄安新区建设机遇,盯紧非首都功能疏解进程,主动跟进重大工程、战略平台、协同试点和转移项目,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民营企业抱团发展,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引进更多的高端企业、高端要素,与具有核心技术的研发机构加强合作,精准吸引更多科技成果到定州市转化生产。加大产能合作力度,充分利用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管理等资源,促进产业向循环再加工、资源再利用、精深再制造发展。
结合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进行混改。大力提倡和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经营性国有企业改革,对发展潜力好、资产规模大、影响力强的企业,以民营企业控股、企业上市等多种形式,加大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打造一批新的产业集团;对没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小散弱企业,以改制、产权转让等方式,引入民营企业、社会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停业歇业及其它无存续必要的企业,以注销、破产、整合重组、市场化转让等方式依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