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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松绑”农民增收——农村土地改革的“定州样本”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天虎
2018-11-30 14: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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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定州讯(记者张天虎)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定州市于2015年3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之一,先后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3年多的探索实践,取得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惠群众的“定州样本”。

  征地与农民商量,补偿标准由“静态”变“动态”

  结合定州具体实际,突破《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征地工作流程进行颠覆式重构,把大量批后的工作放到批前来做,探索推行“1234”工作模式,即“一个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两轮协商”(土地征收协议协商、补偿安置标准协商)、“三次公告”(征地预公告、补偿安置公告、批后公告)、“四方协议”(市政府、乡镇政府、被征地村集体、农户四方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和补偿安置协议),坚持农民不签协议不征地、安置补偿和社保资金落实不到位不报批。

  目前,定州实施征地1.1万亩,在65个项目上进行了试验。通过重构征地程序,征地与农民商量着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征地引发的矛盾,大大提高了征地效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补偿办法。改变《土地管理法》“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的原则,探索推行补偿标准由“静态”变“动态”、安置方式由“单选”变“多选”。

  在征收农用地上,构建了货币补偿、粮食补贴、养老保险三重保障:货币补偿,认真落实征地综合区片价,保证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粮食补贴,对被征地农户每年每亩补贴800斤小麦、1000斤玉米或按当年粮食市场价格折换现金兑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享受每亩2万元的参保补贴,随时参保。

  在征收宅基地上,提出根据宅基地面积按比例置换安置房、采取货币补偿等多个选项供被征地农民选择。在城市开发建设用地征收中,一次性征收100亩以上的,对有条件的村,按征地面积的5%留土地,让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盘活土地资源,创新农村土地入市

  目前,定州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点)》等10个文件、操作流程及14个规范性文本,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地位和相同权能,把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地块纳入入市范围。

  编制定州市集体土地入市规划,其中1775宗(6522亩)规划为就地入市地块,剩余1584宗(852亩)规划为调整入市地块。目前,13宗(156.2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现入市,交易金额2652万元,收取增值收益调节金420万元,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积极出台农用地贷款抵押办法,引进省农发行、定州市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参与,为试点工作提供金融支撑。制定《定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入市增值收益大体平衡。

  保障农户住有所居,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目前定州完成了全市所有农村宅基地测量和登记工作,共登统农村宅基地319150宗、总面积16.94万亩。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全市村庄规划以及部分重点村土地利用规划。

  完善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以保障集体成员资格权为重点,指导各村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引导采取原村拆建、整村迁建、联村并建等多种模式建设农民住宅小区,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探索有偿使用,对“一户一宅”超标占用的部分、“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有使用宅基地的收取有偿使用费,并确定了有偿使用费起征面积和阶梯式收费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取有偿使用费3224户,金额84.4万元。

  探索退出方式,对“一户一宅”自愿整宅退出的、超标占用部分退出的、“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并符合规划退出的、非本村成员自愿退出的四种情形实行有偿退出。目前,全市通过置换、货币补偿等方式腾退宅基地979宗、679亩,全市空闲宅基可腾退出建设用地1.43万亩。

  深入统筹推进。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细则,创建了增减挂钩指标市级交易平台。鼓励村集体将腾退出的宅基地进行复耕,奖补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

关键词:责任编辑:赵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