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开展以来,定州市总工会共为291户家庭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112.775万元。
按照《定州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实施细则(试行)》,参加活动的职工本人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15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给予患者职工本人一次性10000元救助(自付部分10000元以内的据实救助),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定额救助;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15种重大疾病以外的重大疾病的且住院费用自付部分达到4000元的,即可申请救助,救助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参加活动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上学子女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15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定额救助,治疗费用特别巨大,视情况可追加;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15种重大疾病以外的重大疾病的,且住院费用自付部门达到10000元以上,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的定额救助。参加活动的职工父母在活动当期内,经河北省二级以上医院首次确诊15种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几种的且住院治疗,自付额5000—10000元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定额救助;自付额达20000元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特别巨大的,最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定额救助。
按照申请程序,捐款职工在活动当期内,发生了符合规定救助条件的救助事项后,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救助申请,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报上级工会审批。
据了解,今年全市232个单位、27913余名职工参加了“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81万多元,为开展全市困难职工救助工作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