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州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定州市委将派出4个巡察组对财政局、规建局、民政局、农业局(延伸至供销合作社)、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残联等市直单位及25个乡镇(办)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回头看”。其中,市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邢邑镇、息仲镇、号头庄乡、留早镇、清风店镇、北城区及财政局、规建局,市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砖路镇、庞村镇、东亭镇、大鹿庄乡、杨家庄乡、西城区及民政局、农业局(延伸至供销合作社),市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大辛庄镇、东旺镇、东留春乡、叮咛店镇、高蓬镇、周村镇、南城区及人社局、卫计局,市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子位镇、西城乡、李亲顾镇、明月店镇、开元镇、长安办及教育局、残联。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关于扶贫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扶贫脱贫攻坚政策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第一巡察组:15632219904,第二巡察组:15632212885,第三巡察组:15632210904,第四巡察组:15632217427。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电话:2331592(市委巡察办)、2331606(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定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