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采取六项措施保障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全市农业生产托管、半托管服务面积达到67万亩,服务对象13.2万户,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发展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等多种形式,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690家、家庭农场727家。
推进土地确权。2017年底完成了全市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明确农民承包经营权,为农业生产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健全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区域服务站力量,成立农业专家组,切实解决好基层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民培训。建成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教学基地2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636名,组织238名农技人员对接23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帮扶指导。完善社会保障。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并依法进行土地托管的,依法保护其土地收益;建立农民工失业保险制度,对于承包土地全部流出的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优先纳入各类教育和培训计划。加快主体培育。规范健全各类主体的经营制度、管理机制、财务制度,有能力承担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达1200余家,服务范围涵盖耕、种、收、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多个环节。强化农机服务。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6.7万千瓦,农机拥有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居全省前列,小麦机收、机播和玉米机播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