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春红)近日,明月店镇乡级河长罗淑辉在日常的河道巡查时,发现了一小堆新倾倒的建筑垃圾,他马上联系清理车辆到达现场,从发现垃圾到清理完成不到半个小时。
这是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各乡镇(办)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同时进一步加强河道重要路口巡查与监管,防止乱倒垃圾现象发生。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人力1400余人次、机械2800余台次,清理河道垃圾2万余方,拆除违建3处,河道环境明显改善。
我市把全面建立河长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一河一长、一地一长、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原则,坚持高位推动,狠抓工作落实,构建起了覆盖全市河道的市、乡、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水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据介绍,我市境内河流有唐河、沙河、磁河、孟良河、沙河灌区,且已纳入河湖名录。去年,我市制定出台《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实行市乡村三级河长负责制,市级设立双总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分别设立“市级河长”“乡级河长”和“村级河长”。我市在唐河、孟良河、沙河、磁河4条河流和沙河灌区定州段分别设立市级河长。乡级成立25个河长制办公室,配备技术参谋14名、警长25名。全市市级河长共9人,乡级河长共174人,村级河长共249人,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计巡河16次,乡级河长巡河10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