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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高速事故不系安全带超速酿2死2伤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27 22: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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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京哈高速双城入口附近的运粮河服务区,一辆被撞毁的捷达轿车被架在路边的高台上。匆匆经过的驾驶员或许没有时间和精力仔细观察,但事故车的惨状很难不让驾驶员心里一颤,不自觉降低速度。近日,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在交通安全日“摒弃交通陋习”行动中,发布了5大交通陋习排行。

  这辆自2011年被摆上运粮河服务区路边的报废车,警示着过往的驾驶员——“生命只有一次”。

  疲劳驾驶车辆肇事两死两重伤

  2011年3月的一天,26岁的王贺宇从北京出发,开车带着妻子和两个朋友,准备回哈尔滨看望父母。

  “我们是凌晨4时从北京上路的,头天也没休息好。刚开始,我们怕王贺宇困,一直聊天,可是到了黑龙江界,实在太困了,我们就睡着了。”当年处理这起事故的高速公路交警还记得,幸存下来的王晨醒来后这样讲述。交警根据车辆事故现场推断,这辆车超速行驶中突然变道,冲向公路中央的隔离带。几个翻转后,一头扎进了路边的沟内。司机王贺宇当场死亡,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妻子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被抛出车外,抢救无效死亡。坐在后排的两名乘客受重伤,但幸存了下来。

  “很惨,驾驶员不该疲劳驾驶,更不能超速,乘客应系安全带。”交警说:“5大陋习,他们犯了3个。”

  每年百余伤亡高速事故无小事

  根据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的统计,高速支队管辖的哈大、哈双、哈牡3条高速公路,近3年来,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100余起,造成死亡人数70余人,受伤人数100余人,直接财产损失达700余万元。虽然各项指数均呈递减趋势,但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速度较快,一旦发生碰撞、追尾、翻车等事故,车内的乘客发生伤亡的比率,要远高于在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成为百姓出行的普遍交通工具。国家在节日期间也出台了相应的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如今,自驾游成为百姓旅行的新方式。高速支队交警提醒市民,在市区内驾车的一些不被人注意的小陋习,往往会在高速公路上导致车毁人亡的惨剧。(当事人均为化名)

  高速路驾车五大陋习

  陋习一:超速行驶频繁超车

  长时间超速行驶,会降低驾驶员对速度的判断,造成误判。遇紧急情况时,超速车辆往往难以及时避让,造成严重事故。同时,在高速公路上频繁超车,也将大大增加行驶的危险。

  陋习二:疲劳驾驶注意力分散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要求驾驶员的精神保持高度集中。驾驶员疲劳驾驶,与驾驶员说笑、聊天都会降低驾驶员注意力,一旦操作失误,就可能车毁人亡。

  陋习三:乘车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是确保车内乘客在车祸中固定身体,避免因撞击而被甩出车外。根据重庆交通部门的一项调查,高速公路死亡事故中,三分之一是因为乘客不系安全带。

  陋习四:随意变道乱开灯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应在正常行车道上行驶,不可随意变换车道。如有需要变道超车,应提前打开转向灯,观察后车情况,对前车进行提醒后超车。超车后,应在保持安全距离后,返回正常行车道,不可占据超车道。

  陋习五:开窗向车外丢垃圾

  车辆在高速行驶中,轮胎必须与地面保持充分接触,一颗小石子都可能造成车辆失控。如果驾驶员和乘客在高速公路行驶中随意丢弃垃圾,可能对他人造成生命威胁。

关键词:安全带,高速公路,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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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北网-新晚报
责任编辑:李梦楠